本报讯(记者 徐乐)8月23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狮中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某来料加工厂存在入口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员工室内吸烟、边角料遍地、防火分隔不到位等6处消防安全违法情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者进行教育,并立案处罚。
这一起执法案例属于消防赋权执法案例。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赋权执法,将“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登高场地,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10项消防执法事项赋权至除罗店镇以外的17个乡镇(街道),以解决“消防部门管得了看不见、基层镇街看得见管不了”的矛盾,提升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效率。
自开展“赋权执法”工作以来,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指导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消防执法工作,切实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消防监督执法业务水平。让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在日常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中,“说话更有声、行动更有力”,为完善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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