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舒婷)广场舞是深受市民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之一,既能够陶冶情操、增强体质,又能丰富业余生活,美丽的舞姿也是公园、广场一道亮丽风景。但与此同时,八咏楼广场周边不少居民、商户反映广场舞的音响声音太大,影响到附近居民、商户休息、经营等。
为确保辖区文体休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营造健康向上的广场舞活动环境,日前,婺城区城东街道联合八咏楼社区、婺城区城东街道行政执法队、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城东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八咏楼广场”广场舞扰民专项治理行动。
晚上7点,工作人员来到八咏楼广场,广场上共有三支广场舞队。工作人员现场调研,围绕周边居民、商户及广场舞队各方诉求,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对相关的广场舞队领队进行了文明劝导,发放《致广场舞爱好者倡议书》,并要求他们声音小一点,尊重多一点,遵守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爱护自身听力健康,避免干扰他人作息。
针对一支广场舞领队提出的“另外两支队伍很响,我们也只能更响”等问题,联合执法工作人员也表示,所有队伍一视同仁,大家一起降低音量,文明起舞,让广场舞悦己也悦人。
据了解,根据2022年6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婺城区将继续加强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巡逻力度,从源头防止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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